《社論》金門撞船協商 兩岸務實解決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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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次協商方式,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說是「當事人對當事人」,等於是戳破陸委會一心想強調官方接觸的假象;陸方代表不過是個泉州地方台辦的副主任,台方是海巡署副署長謝慶欽迎接對談,那還有什麼「對等、尊嚴」可言,梁文傑所謂的「當事人」,可是代表中華民國政府執法的海巡署,更是由海巡署長張忠龍在公祭會場上以「執法過程未錄影搜證」為由致歉,不論海巡署措詞為何,基本上就是官方吞下認錯,陸委會說不出口,只好擬出個不知所云的當事人稱呼。 雖然雙方協商簽了協議,協議的內容密不公開,其實也是海巡署大體上都依照對方要求加碼辦理,道歉層級夠高,賠償金額也超過陸方預期,只是不能說是官方賠款,所以要找個「民間捐助」,維持基本面子。陸方是否堅持惡性已不是重點,重點是台灣還有艘澎湖船扣在大陸手上,有個胡姓釣客被押,不趕快解決此難題,對兩岸家屬都是折磨,對賴清德政府就是燙手山芋。 雖然至今陸船翻覆真相仍在五里霧中,但從事發後海巡署說法一變再變,勉強認了「蛇行碰撞」後,又拿不出錄影證據,幾度談判過程裡的前倨後恭,已經說明了如果不是海巡理虧,何以要對「依法取締三無船」動作,如此低聲下氣,台灣官方一再強調是「執法意外事件」,也只是在尷尬的狀況下,勉強找個可以自圓其說的定位。 更麻煩的是,大陸藉由此一事件,打破了以往禁限制水域的默契,海警常態化巡查金門水域,不僅造成台漁民出海作業的困擾,也構成大陸海警和台海巡一觸即發的磨擦,更添兩岸緊張變數。雖然撞船事件得解,但金廈海域不存在禁限制水域的狀況,顯然是回不去了,也就是說,台灣必須面對陸方強勢主權立場,讓海巡保疆護土的工作更形複雜難做。 誠如陸委會主委邱垂正所言,兩岸過去有兩會模式、金門模式、事務性協商、甚至於複委託模式,兩岸互動早有數十年來既有管道與模式穩定發展,但在民進黨政府不認九二共識,大陸斷絕兩岸官方互動,兩會存而不動,這些既有做法一夕倒退到卅年前。大陸還試著用紅會取代,台灣紅會早在官方打擊下,根本無法代理,以至於民進黨政府束手無策,邱垂正也只能倡議「秉持相互理解對話溝通,維護既有公權力制度化協商機制運作」,但大陸就是置之不理,民進黨政府「新兩國論」一日不變,陸方又豈能輕易鬆口? 大陸雖不樂見外界有「即使沒有九二共識,兩岸關係仍能有解」的印象,但也真不願意因這地方單一事件,阻礙了兩岸大局政策走向。尤其是陸方最近經濟難題甚多,也有意以實際動作,化解和周邊國家衝突糾紛,不論是對日、對菲都放軟許多,各方條件俱足,金門撞船事件也在這樣的氣氛下,順應找到了台階下,也讓大陸漁民家屬能把人船領回處理,可是基於原則問題,一定要立定腳跟不放鬆,否認這協議是「兩岸協商」,沒有「共同政治基礎」,兩岸無從回到談判桌的立場絕對不能讓。 雖然兩岸官方政治矛盾,並未因撞船事件見到轉機,但放下歧見讓難局得解,對兩岸總是好事。枱面上寸土不讓,不等於枱面下無法溝通,不管這管道是官方或民間,兩岸減少誤會,累積善意的工作不能停,才能避免台海烽火的不幸發展,別用政治偏見打理兩岸關係,這是兩岸主事者都必須務實面對的問題,也應從撞船事件處理中,學到務實面對爭議,這才是安穩處理當下兩岸歧見的必行之道,誰贏誰輸已不是那麼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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