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建議參考倫敦 收取汽車進城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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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黃聖/曼谷報導】交通部請求內閣會議批准《聯合票務系統管理法》,並從明年 10月起實施;交通運輸政策與規劃辦事處另外設定了3500萬銖的預算來聘請顧問,以及制定17項附屬法律,並為票務卡片技術及聯合票價制定標準;同時將設立私人補償基金;副總理兼交通部長素里亞擬參照英國倫敦模式,收取汽車進城費,用以支持私人補償基金。 交通運輸政策與規劃辦事處主任班亞透露了聯合票務系統的實施進展情況,表示交通部已在今年7月23日提出《聯合票務系統管理法》草案,內閣秘書處將會把提案列入下次內閣會議議程中,在內閣批准後將提交至法律委員會審議,並在今年8月至明年1月期間進行審議,然後再明年2月內向國會提交法律草案;目標是加快《聯合票務法案》的實施,並於明年10月在政府公報上進行公示,以配合全線票價20銖的政策,因為在未來將推廣至所有捷運線路。 明年,交通運輸政策與規劃辦事處將獲得預算撥款,為項目聘請顧問,以研究管理聯合票務系統使用數據和公共交通系統出行數據的指南,金額約3593.7萬銖,實施時間為720天(24個月),將在近期簽署僱用合約,目標是:1、建立一個單位來管理聯合票務系統並制定指導方針,以及用來管理聯合票務系統的中央清算中心(Central Clearing House:CCH);審查並建議聯合票務系統管理辦事處的組織架構,支持作為管理聯合票務系統及推廣基金的監管機構的角色和使命。 2、準備開發聯合票務系統的業務條款和協議,制定支持統一票務管理監督約17項附帶法律草案及聯合票務系統推廣基金。 3、制定執法措施或任何其他適當且必要的激勵措施,用於監督和評估聯合票務系統開發成果;制定管理聯合票務系統使用資訊指南、出行資訊及用於推廣使用聯合票務係統的宣傳,以適應政府部門的規劃。 當《聯合票務系統管理法》作為主要法律時,必須就聯合票價制、票卡技術、中央收入管理中心或清算中心及削減資金和費用等制定子法;交通運輸政策與規劃辦事處將充當監管者,監督《聯合票務系統管理法》規定的各種標準。 班亞說,根據交通部長的政策,原則上全線票價為20銖,目前正在捷運紅色線和紫色線進行試驗,發現乘客數量增加並持續創新高;至於將在明年9月擴展至有私人參與運營的路線,首先要有《聯合票務系統管理法》,以成立一個聯合票務基金,從基金收入中進行補償,至於如何補償,得先跟私營業者進行協商;這是因為計算時必須考慮到因票價降低而增加的乘客人數;軌道廳初步分析,前4-5年,全線票價將不超過20銖,政府須進行補償,直到乘客數量逐漸增加至無需政府補償的水平為止。 在設立聯合票務基金方面,為了能夠從基金拿錢去補償私營部門;聯合票務基金有多個資金來源,例如:泰國大眾捷運局從特許權合約中獲得的收入,以及交通部提出了收取車輛進城費用(Congestion Charge)的理念。 許多國家都採用這種方式,如英國倫敦和新加坡,即私家車進入市中心時必須支付費用;副總理兼交通部長素里亞為此對英國進行訪問,以了解倫敦金融城的擁塞費(London Congestion Charge)的徵收情況,以及在車輛進入市中心時如何進行收費。 這種想法不是增加民眾的負擔,而是交通部希望人們能夠更多地使用公共交通,解決交通擁擠、空氣污染、PM2.5粉塵問題,這有利於國家的發展大局,需要有關各方認真進行研究和討論,並召開聽證會,廣泛聽取意見。 「聯合票務基金將成為與私營部門談判的工具,最終的目標是在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出行時,從出發到目的地無論乘客連接多少系統或線路,乘客只需支付一次費用;這將在全線票價20銖之後才能實現,因為需要穿越不同類型的交通系統,這比單純連接相同類型線路交通系統更為困難。因此,有必要花時間研究每個運營商的成本數據。」班亞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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