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需知:泰国民航局调整登机新规了

旅客需知:泰国民航局调整登机新规了

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近日,泰国民航局就调整登机牌检验方式和身份验证文件检查与机场运营商和航空公司开展会议。会议上,各方对关于乘客国内出行需出示身份证明的新规达成共识,调整后的新规将于1月16日生效执行。

为了确保运营安全且符合相关标准,为乘客出行提供便利。泰国民航局制作了相关说明图表,向航空公司、机场以及乘客传播宣传,并由相关部门协助公布新规信息,以保证乘客的航空出行更加方便快捷。

1 国内航班登机前需检查的文件如下:
登机牌上的姓名需与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相符。
需知:变更姓名后,需认真检查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姓名”是否与登机牌上所显示的相符。

2 接受登机牌的形式如下:
(1)航空公司在值机柜台签发的登机牌;
(2)乘客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上由航空公司发送的PDF文件;
(3)乘客从自助值机处自行打印的登机牌;
(4)通过航空公司应用程序或航空公司发送的邮件中的电子登机牌。
需知:乘客不能出示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截图的登机牌或者登机牌照片,除非航空公司安装有如乘客检验系统、登机牌条形码扫描仪等可检验登机牌真实性的系统或电子检验设备。

另外,如果出现登机牌发放系统发生中断等情况,可使用航空公司操作手册中规定的其他形式来发放登机牌。

3 需在应用软件上显示的乘客身份证明文件:
(1)府行政厅的ThaiD软件上数字身份证或数字房屋登记证;
(2)陆路交通部DLT QR软件上的数字驾驶证;
(3)残疾人促进生活质量发展部PWD软件上的残疾人身份证。
需知:数字身份证明文件,乘客必须通过对应政府机关的应用软件出示,不能出示照片或通过手机屏幕或其他电子设备的截图。

4 与登机牌一并出示的国内航班身份检验文件(七岁及以上泰籍乘客):
(1)由国家依法任命的官员按照《国家身份证法》依法办理的身份证原件或经验证的身份证复印件;
(2)外交部签发的护照原件或护照替代文件;
(3)驾驶证原件;
(4)僧侣和沙弥的戒牒原件;
(5)残疾人身份证原件。
需知:如身份证失效,则在原身份证失效日期起的60日之内仍可继续使用。超过70周岁的乘客,可以继续使用未过期的身份证,或使用带有“终身”标志的身份证,该卡可供终身使用。对于年满七周岁但尚未签发身份证的乘客,自满七周岁起60日内,允许继续使用针对七岁以下的证明文件。

5 与登机牌一并出示的国内航班身份检验文件(七岁及以下泰籍乘客):
(1)由国家依法任命的官员按照《人口登记法》依法办理的出生证原件或出生证复印件;
(2)外交部签发的护照原件或护照替代文件;
驾驶证原件;
(3)僧侣和沙弥的戒牒原件;
(4)残疾人身份证原件。

仅在以下情况下可使用出生证明复印件和房屋登记证复印件进行国内航空出行:
与父亲或母亲一起出行的(必须是出生证明上显示的父亲或母亲的名字,或者根据情况显示在家庭登记簿上的名字),需提供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明文件;
与父亲或母亲以外的监护人共同出行的,必须出示带有该监护人相关法定文件,表明其身份。以上举措是为了防止人口贩运,所以要求机场和航空公司严格执行。

6 若搭乘国内航班的泰国乘客,遗忘或遗失身份证件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证明:
(1)根据《公职人员身份证法》规定的公职人员身份证;
(2)志愿者身份证,或自通知日期起不超过7天的证明,加上由政府机构颁发的附有13位数身份证号的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照片。

7 与登机牌一并出示的国内航班身份检验文件(外籍乘客)
(1)由国籍国签发的护照原件;
(2)联合国签发的通行证原件;
(3)由联合国或接收移民、难民的国家签发的移民或难民旅行证件原件。

8 若搭乘国内航班的外籍乘客,遗失或遗忘身份证件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证明:
(1)持有人国籍大使馆签发的紧急护照或紧急旅行证件原件;
(2)外国人身份证或者根据《登记法》签发的文件(泰国行政部门签发的非泰国身份证)原件;
(3)泰国陆路运输部颁发的外国人驾驶证原件。

(编译:莫何;审校:wan;来源:thansettaki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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