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泰国内阁近日正式批准一项法令草案,为投资大型商用电动车(EV)的企业提供税收优惠,进一步推动泰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

根据该政策,本地生产的大型商用电动车可享受两倍投资金额的税收抵扣,而进口车辆则可享受1.5倍的税收抵扣。总理府副发言人萨西甘表示,此举旨在鼓励电动巴士、电动卡车等清洁能源车辆的使用,以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向绿色低碳转型。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法令生效后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按投资金额享受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减免。
该税收优惠适用于公司及合伙企业,申请企业需按照税务局的相关规定提交投资计划、付款方案及车辆详情。此外,享受优惠的车辆必须是全新电动巴士或电动卡车,符合泰国陆路交通法规要求,具备合法的运输许可证,并且不得为二手车辆。相关资产还需符合《税收法》第65条之二的折旧标准。
与此同时,获得税收减免的车辆不得已享受其他法令规定的税收优惠,也不能用于已获投资促进法或国家工业竞争力提升法税收减免的业务,确保政策覆盖面精准,避免重复优惠。
此外,内阁还审议了2月21日电动车政策委员会的会议决议,建议扩大第二阶段(EV 3.5)电动车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包括大型乘用车,并调整其补贴标准,使其与小型乘用车保持一致。同时,政策还将支持具备交流电(AC)充电功能的电动摩托车,进一步推动新能源交通工具的普及。

相关机构已被要求重新评估这些措施的适用性,消费税厅也将根据国家电动车政策委员会的建议调整相关政策公告,以确保新规顺利落地并发挥最大效益。
(编译:Betty;审校:Wan;来源:Thai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