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V零售價補貼3個月 調整購買再生電力標準

NGV零售價補貼3個月 調整購買再生電力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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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V零售價補貼3個月 調整購買再生電力標準


【編譯李福徠/曼谷報導】能源政策管理委員會減輕民眾負擔,從2024816日至1015日對天然氣(NGV)零售價格給予補貼,並修改增加購買可再生能源電力採購規則,給予向未入選公司優先購買總額風力發電不超過600兆瓦,太陽能發電不超過1580兆瓦的權利。

 

能源政策計畫辦事處主任、能源政策委員會秘書長、能源部發言人威拉帕透露,副總理兼能源部部長披拉攀主持能源政策委員會,會議通過一項決議,決定遵照能源事務委員會20231213日會議決議調整天然氣分離廠的定價準則,利用天然氣價格差額來幫助減輕民眾使用能源的生活成本負擔。通過引入該價差來避免NGV年底漲價後立即上調。此次補貼民用天然氣措施為期3個月,從2024816日到1015日,由PTT負責具體執行並向能源政策管理委員會上報執行結果。

 

威拉帕表示,會議還通過一項決議,通過修訂2023-2030年增加向無燃料成本和工業垃圾發電項目採購可再生能源電力原則,以推進清潔能源的投資。會議對修改部分進行了審查,對那些在第一輪通過標準的申請者,在未被選定的情況下,將優先考慮採購風力發電總額不超過600兆瓦,地面太陽能發電總額不超過1580兆瓦的電力。至於剩餘部分,按照一般招標進行採購招標。

 

會議批准根據2018-2037年泰國電力發展計畫第1次修訂版,20212030年增修版增加清潔能源發電計畫22個項目受行政法庭命令的影響,導致這些項目不得不延後,因此提議將風力發電項目的商業電力交易開始日期(SCOD)推遲。會議委託能源政策委員會考慮調整電力採購合同的框架,並根據每個項目的變化情況,酌情調整此類風力發電項目的SCOD期限,以在2030年前不超過該框架,不影響國家根據國家溫室氣體減排計畫到2030年減排達到30-40%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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