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批准了一项额外的选举费用中央预算——国家人权委员会人员预算,总额为3700万泰铢。

内阁批准了一项额外的选举费用中央预算——国家人权委员会人员预算,总额为3700万泰铢。

2023年7月5日的内阁会议批准了泰国选举委员会中央预算1996万,用于控制和管理选举的两个机构的费用,以及国家人权委员会的人事费用1738万。

总理办公室副发言人Trisulee Trisoranakul女士表示,今天(2023年7月5日)内阁会议批准了中央预算的预算拨款。紧急或必要开支储备清单 根据选举委员会(ECT)提议,控制众议院议员选举作为大选(追加)的支出,参与2个机构的政府机构和国有企业共计1996万泰铢,即泰国皇家警察1050万泰铢和电信公共有限公司945万泰铢。

同时,内阁还根据人权委员会(NHRCT)的要求批准了1738万泰铢的中央预算支出。为国家人权委员会办公室政府人员费用,因为在2023财年,国家人权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政府人事计划提出预算支出2.0467亿泰铢的请求,并拨款1.5174亿泰铢,分为人员费用1.4994万泰铢和运营费用180万泰铢,直到2023财年结束时还不够,因此,有必要向内阁提议考虑将预算支出分配给中央预算。增加金额1738万泰铢,分为人员费用1669万泰铢和运营费用682万泰铢。

不过,在获得内阁批准后,两个相关机构在寻求中央预算支出预算拨款的情况下,这次,必须按照宪法第169(3)条的程序,并在泰国选举委员会(ECT)批准的情况下进行。预算局然后可以继续分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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