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据泰国媒体报道,1月21日,泰国宪法法院对原告托拉尼要求宪法法院对选举委员会下令解散前进党一案是否涉嫌渎职以及是否侵犯原告的合法权利与自由进行裁定。经审议,宪法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并表示不再受理原告该诉讼请求。
原告托拉尼在诉讼请求中指出,根据宪法第213条规定,选举委员会(第一被告)下令解散前进党以及选举委员会秘书长(第二被告)未依据2023年版《政党登记官事实证据收集条例》对相关事实证据进行收集和审查的行为涉嫌渎职,怠于履行职责。同时,根据宪法第53条规定,其行为也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利与自由。
经审议,宪法法院认为原告所提交的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未能证明被告的行为直接或间接侵犯原告的合法权利与自由。原告所诉内容仅是对被告履职时权力使用方式的不满。因此,该案不符合2018年版《宪法法院案件审议程序》第46条第1款相关规定,宪法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并表示不再受理该诉讼请求。
(编译:jinda;审校:wan;来源:thestandard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