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信保外就醫滿120天 獲准繼續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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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江湖/曼谷綜合報導】司法部刑務廳11日發文說明,確認批准前總理塔信可以繼續留住警察醫院接受治療,暫時不必移入監獄服刑。鑒於塔信回國後在醫院治療已超過120天,完全不用進監獄服刑,民會警察事務小組委員會12日前往警察醫院調查,確認塔信仍在該醫院治療,且並未享受任何特權。 刑務廳發布公文指出,前總理塔信去年8月23日被送到警察醫院,至今已超過120天時間,該醫院的醫師會診後認為,必要按照專業醫療方法對患者的病情實施監控,以脫離生命危險。為了符合相關的法律規定,警察醫院因此向刑務廳申請,要求得到批准更長的住院治療時間,刑務廳廳長審核相關文件之後,於本月8日決定予以批准,並將知會司法部長。 刑務廳指出,該決定符合刑務廳在2020年發布的囚犯獄外服刑規定,以及國際人權原則,也符合醫師的從醫道德規範。無論如何,刑務廳無權向外透露病患的個人信息,有必要嚴格遵守國家健康條例、刑法典以及醫德法規。 根據規定,受刑人如果要在監獄醫院以外的地方服刑,最多只能待120天,超過120天要由刑務廳廳長核准並轉知司法部長。塔信在警察醫院保外就醫期限到去年12月21日,開始有聲音質疑為何塔信可以保外就醫這麼久,甚至有人質疑他其實並不住在醫院內。 民會警察事務小組委員會主席猜察納12日率領該委員會成員直接前往曼谷警察醫院「視察」,要求到塔信住院治療的第14層檢查,但警察醫院方面不讓其團隊上第14層,因為是在刑務廳的管轄範圍內,警察醫院無權開放任何人「探監」。 此外,抗議團體已經宣布12日傍晚開始到14日將在總理府外抗議塔信獲准延長保外就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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