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調整數位資產業務許可流程

SEC調整數位資產業務許可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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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黃聖/曼谷報導】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將就改善數位資產業務許可流程、提高數位資產經營者信譽標準的原則和公告草案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以使數位資產業務許可證頒發流程更有效率,以及明確數位資產業務經營者的可信度標準。

 

根據2018年數位資產業務營運法的規定,數位資產業務營運商必須獲得財政部長頒發的許可證。目前,需獲得許可的數位資產業務一共有6類,較2018年增加了3類,包括:數位資產交易中心、數位資產經紀商、數位資產交易者、數位資產顧問、數位資產基金經理和數位資產託管錢包提供商(custodial wallet provider);以能有效地考慮數位資產業務許可證的申請,對許可證申請人的準備情況和資格進行適當的篩選,並增加申請工作的效率和靈活性,以順應當前許可證類型數量、民眾經營數位業務的需求,以及響應業務經營者對工作系統的持續開發。

 

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批准了改進申請數位資產業務許可證流程的指南,包括同意完善數位資產業務經營者可信度標準,使標準變得更加明確且適當;以及提高整個數位資產市場的品質和可靠性。

 

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願意聽取民眾對相關原則和公告草案的意見,要點如下:1、建立審查許可申請的流程,並考慮申請和相關文件的完整性,使其清晰並符合現行SEC慣例;2、縮短提交許可申請的時限,在撤回原申請的情況下,新申請的提交時間從提交原申請之日起6個月變為3個月;3、在財政部級制定許可證申請的流程,將財政部長的審議結果告知申請人,並與實際執行相一致;4、將被許可人開發工作系統和開業(activate)的期限延長至270天(原為180天),可以請求放寬開業時間,但必要在適當的情況下進行,期限不超過120天(原為180天);5、完善和明確數位資產業務董事、高階主管、主要股東的資格條件,上述人員不能是被拒絕頒發執照、吊銷執照、被要求撤回執照申請或參與支持違法經營、期貨合約及未經許可擅自經營數位業務公司的董事、高階主管或主要股東。

 

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已在官方網站:https://www.sec.or.th/TH/Pages/PB_Detail.aspx?SECID=963上發布了聽取有關意見的文件,民眾可在網站或透過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表達自己的意見,截止日期為今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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