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解鎖酒飲法 試取消銷售時間和地點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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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黃小寶/曼谷報導】在財政部降低葡萄酒進口關稅,調整新的消費稅支持民間自製酒後,酒精飲料業者呼籲政府「解鎖」酒精飲料法,建議考慮修改、取消、撤銷禁售時間、禁止販售酒精飲料場所之規定,試行實施1年以評估成果,以期刺激旅遊業,振興泰國經濟。 旅遊業是泰國經濟復甦的重要引擎,促使政府推出各種措施刺激購買力。近期,財政部已批准免除21種葡萄酒的進口關稅,並降低民間自製酒的消費稅,包括暫時降低酒館、酒吧等娛樂場所的消費稅稅率,這一系列措施讓業界資深人士、釀酒師著眼於正面和負面的影響。 泰國酒精飲料商業協會(TABBA)顧問兼前主席塔那功透露,在經濟效益層面,承認免除葡萄酒進口稅將有助於促進旅遊業,但如果我們放眼葡萄酒消費的大局,它被認為是一個相對特定的目標群體或利基市場(Niche),而不是一個具有一般消費的大群體。酒精飲料市場消費量最高的類別是啤酒,其次是各種有色烈酒,而葡萄酒則以成人為主,如遊客喜歡在酒店飲用此酒。 另一方面國內廠商可能會受到影響,因為消費者可能會轉而從國外購買葡萄酒,儘管生產者和進口商可能會採取控制措施或調整自身的銷售策略以適應市場需求。 如果政府希望恢復經濟、刺激旅遊業和餐飲業、酒吧、夜總會以及酒店服務業,另一種方法是解除酒精飲料法的限制,該法規定,除了上午11:00至下午2:00、下午5:00至午夜0時的時間外,其他時間任何人都不得販售酒精飲料。這條規則從1972年11月16日起已經實施了50多年,並且一直沿用至今,導致許多旅遊勝地無法銷售酒精飲料。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仍然有人在餐廳內購買酒精飲料並飲用,也可以購買調製飲品或其他混合飲料。這讓外國遊客對酒精飲料的消費產生了疑問,或者對提前購買酒精飲料以便在禁售時間內消費產生了困惑。這樣的法律規定違反了自然正義,導致公眾不尊重,違反行為增加,人們開始要求更多的尊重法律。 在2017年憲法第77條款中,規定政府應制定盡可能少的法律,並廢除或修訂過時的法律,如果法律不符合現狀,或者對人們的生活和職業產生困擾,那麼就需要進行修改。同時,立法應該嚴格執行,例如禁止向20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出售酒精飲料等。 此外,酒精飲料法也規定了禁止酒精飲料廣告宣傳,品牌標誌展示,標籤設計等行為,以及以直接或間接方式促使飲酒的行為,這種規定限制了商機,並且不適應目前國家的環境 。 此前,一些政治人物提出推廣地方酒精飲料品牌的建議,到目前為止,已經能很好地提高知名度並產生銷售。 當法律不適應國家環境和經濟復甦需求時,必須進行調整。建議考慮取消或修訂法律條款,可以試行取消銷售時間和銷售地點限制的法律為期1年,根據總理辦公室的公告,可以在內閣層級共同考慮,提議由總理或普探主持國家酒精飲料政策委員會審議。 「我們不是在要求泰國人都去飲酒,但應該注重適度。因此,提出取消酒精銷售時間和銷售地點限制的建議,一年後進行評估,考慮到其經濟、社會和安全3個維度,看其是否具有合理性?如果有效果,就繼續實行。如果沒有好處,就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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