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制定城市詳細規劃 支持城市發展

泰制定城市詳細規劃 支持城市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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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葉子/曼谷報導】國家經濟與社會發展委員會舉辦「城市詳細規劃」交流會,公共工程與城鄉規劃廳準備在泰國全國範圍內創建5個試點地區,支持新城市創建、土地調整、城市發展、城市保護、城市恢復。

 

泰國國家經濟與社會發展委員會辦公室(NESDB)消息指出,目前城市發展戰略司(MPA)已召開會議,就城市詳細規劃、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政策工具進行交流,公共工程與城鄉規劃廳作為主要負責人,目前僅在5個試點地區提出和制定城市規劃的原則,即:

 

1、針對素輦府素輦古城的城鎮規劃;

2、針對羅勇府帕拉瑟社區(Prasae)的城鎮規劃;

3、針對尖竹汶府尖竹汶古城的城鎮規劃;

4、針對攀牙府達瓜巴古城(Takua Pa)的城鎮規劃;

5、針對彭世洛府彭世洛古城的城鎮規劃。

 

在此次討論中,各機構聯合起來交流有關城市詳細規劃的知識和理解,各專家交流在使用具體城市規劃作為確定區域發展方向的工具方面的意見和經驗。

 

「城市詳細規劃」指為開發或維護城市、鄉村的特定區域或相關業務而實施的計畫和項目。它是推動建設新城市、發展城市、保護城市空間發展或恢復城市的工具,具體包括:

1、開發基礎設施以支持經濟成長,土地的取得可以透過多種方式進行,例如土地重新調整和土地徵用等。

2、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和國家投資,以日本為例,使用增量徵用(Excess condemnation)的方法,即國家徵用大於基礎建設面積的土地。當建設完成時,這些土地的價值將會增加,政府將出售額外的土地作為收入,以資助進一步的投資。

3、控制建築開發和基礎設施的細節,例如土地使用圖,它確定了每種活動類型的土地用途,例如住宅、商業或工業機構、政府辦公室、學校、道路或各種公共場所。

4、向私營部門和民眾提供特殊福利以促進發展,例如增加總建築面積與土地面積的比率(Floor to Area RatioFAR)作為對土地所有者或開發商的激勵。允許民眾使用綠地、開放空間等,並允許土地所有者同意參與土地規劃計畫。

 

 城市詳細規劃指南是一個高度詳細和清晰地定義土地用途的組成和面積大小的計畫,但仍符合該地區城市總體規劃的目標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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