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2月11日,曼谷南部刑事法院对“杜浩案”作出宣判。此案由毒品案件检察官办公室第四分部提起公诉,涉及23名被告,包括黄海涛(第一被告)、泰籍华商杜浩(第二被告),以及来自中国、泰国、柬埔寨的公民和五家法人公司,罪名涵盖毒品犯罪、洗钱及参与跨国犯罪组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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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庭审中,原告、被告及其律师均到庭,法院还专门安排了中文翻译。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检方提供的证据不足,无法支持相关指控,因此宣布杜浩及其妻子等共19名被告在跨国犯罪、洗钱和毒品交易案件中无罪。
杜浩是泰籍华商,与2022年曼谷“金陵”夜店案有着密切关系,曾担任该夜店的承租人和管理者,主要服务中国客户。
此案件追溯至2022年9月底,一名中国女游客因吸毒在拉差达地区的“Top One”娱乐场所死亡。通过追踪资金流向,警方发现该案件与“金凌”夜店存在关联。法院随即批准了搜查令,并于2022年10月26日对“金凌”夜店进行突袭。在现场,警方发现大量中国游客正在吸毒,并通过微信和Telegram进行交易。夜店内设有12个卡拉OK房,约200名外国游客,其中100人尿液呈紫色,显现出吸毒的迹象,工作人员包括泰国人、中国人和缅甸人。
进一步的调查揭示,第二被告杜浩是“金凌”大楼的所有者,警方在盘古银行和开泰银行的账户中发现了与毒品购买和支付服务费用相关的转账记录。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账户的交易多由他人代为操作,属于所谓的“空壳账户”。这些账户的资金流转还与“Top One”娱乐场所有所关联,揭示了这一跨国犯罪网络的庞大规模及其在多个娱乐场所的毒品交易活动。
此案引发了泰国警方对中国灰产背景的深入调查,最终揭露了庞大的“灰产”网络。然而,在金凌夜店突袭当天,警方并未找到杜浩。随后的调查继续展开,警方对杜浩旗下的多个豪宅和公司进行了搜查,查封了大量豪车、豪宅及奢侈品资产,并对相关人员提起诉讼。
在逮捕令发出后,杜浩于2022年11月23日主动投案并否认与毒品交易有关的指控。同年12月24日,曼谷京畿警察总署根据法院的逮捕令,在一公寓内逮捕了杜浩的妻子,即泰国外事处处长婉塔纳莉警上校,并以洗钱罪名提起诉讼。
杜浩案涉及跨国犯罪、毒品走私及大规模洗钱,引发广泛关注。杜浩的商业帝国被指控与非法资金有密切联系,涉案资产总额超过40亿泰铢(约合8亿元人民币)。
最高检察院的侦查人员和检察官经过长时间的调查,最终将相关证据提交给曼谷南部刑事法院。法院首批发出了25份逮捕令,已有17名嫌疑人被逮捕。随后,最高检察院于2022年12月31日再次申请向法院增发12份逮捕令,涉及罪名包括合谋参与毒品犯罪活动、非法销售精神药品、跨国犯罪以及多人共谋洗钱等。至此,曼谷南部刑事法院共发出37份逮捕令,已有19人被捕。
在一审判决前,泰国法院向25名被告宣读并解释了起诉书。起诉书指出,2022年泰国警方在突袭金陵夜店时,发现该夜店非法滞留了超过百名外国人,并缴获了毒品、枪支及其他涉案物品。
根据调查,检方指控金陵夜店的财务账户与柬埔寨西哈努克市的一家娱乐场所存在资金往来,怀疑涉及毒品交易资金流转。该账户由杜浩(第二被告)及第三被告共同掌控。此外,调查显示其他被告也与该犯罪活动有密切关联。庭审中,第一、第四和第五被告已承认罪行,而其余被告均否认指控。
泰国法院在审理后认定,检方未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被告共同组建跨国犯罪组织或黑社会性质组织。由于证据不足,所有被告在该项指控下无罪。
关于洗钱罪,法院认为检方提供的财务交易证据不足,无法区分账户资金来源是毒品交易还是娱乐场所经营收入。因此,法院依据“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原则,裁定所有25名被告均无洗钱罪。
- 第四被告因贩卖毒品及非法持有枪支罪名成立,分别被判27年6个月监禁,并罚款169万泰铢。由于认罪,法院给予50%的减刑。
- 第五被告被判28年12个月监禁,罚款260万泰铢,罪名包括贩毒、非法经营娱乐场所和违反移民法。因认罪,获减刑50%。
- 第十一、第十二被告因协助毒品犯罪,分别被判21年24个月监禁,罚款1,706,666.66泰铢,因部分认罪,获减刑三分之一。
法院裁定第二、三、六、八至十、十三至二十五被告无罪。
(编译:w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