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者罚10倍!泰国内阁批准新版《家庭暴力受害者保护法》!

违者罚10倍!泰国内阁批准新版《家庭暴力受害者保护法》!

据多家泰媒消息,3月18日,泰国总理府办公室副发言人萨西卡女士透露称,内阁会议批准通过了《家庭暴力受害者保护法》原则,是在原有法律的基础上进行改进使其更具效率,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暴力受害者的权利。

她表示,该项法律中增加了一些内容,如重新调整了“家庭暴力”一词的定义,让其更加清晰且受本法保护,因为在原有法律中指的是心理和身体受伤害,而新版本还涉及性骚扰和性侵犯,对身体、心理和健康有害的行为,以及导致声誉受损的行为;还调整了“家庭成员”一词的定义,即指是或曾经是配偶、爱人关系,或者是彼此有深厚感情之人,不论是同种性别或不同性别,而在原有法律中指的是配偶或前配偶及未登记但同居或曾经同居之人。

同时,新版法律中还延长了诉讼时效,原有法律规定家庭暴力受害者需在3个月内报案,但新版本延长至6个月,旨在给予受害者足够的考虑时间,因为该问题较为敏感且需要时间来考虑。

至于处罚方面,不论是身体伤害、侮辱,强迫做或不做违法之事或对家庭成员而言不道德的行为,将面临6个月以下监禁或60,000泰铢以下罚款,而原有法律的惩罚仅为6,000泰铢(增加了10倍)。

此外,她进一步表示,新版法律还增加了预防重复犯罪的措施,若在3年内重复犯罪或对未满18岁儿童犯罪者,法院将判处更为严厉的处罚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一半,以及规定了受害者从相关法律机制中获得援助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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