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交保 檢抗告最速件送高院

鄭文燦交保 檢抗告最速件送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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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組╱台北報導】桃園地檢署偵辦土地開發弊案,聲押涉嫌收賄的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卻遭法院交保,檢察官陳嘉義當庭提起抗告,質疑「送錢的押了,收錢的卻放了」是什麼道理?檢方並揭露曾四度聲請搜索票都被法院駁回,質疑法院立場「只能說法院和我們的證據判斷價值不太一樣」。
檢方在抗告後,桃園地院昨天早上10點以「最速件」進行流程送往高院,高院在上午11點多已收到卷宗,將分案、由值日合議庭處理。
外界質疑,駁回檢方羈押聲請、裁定500萬台幣交保的鄧姓女法官父親和鄭文燦淵源深厚,曾任鄭文燦行政院新聞局長任內的政風室主任,鄭選上桃園市長後也擔任政風處長直到退休,國民黨桃園市議員凌濤質疑「法官未避嫌、縱放鄭文燦,太離譜。」桃園地院回應,鄧姓女法官是當晚值班法官,並無迴避事由。
鄧女父親手機接通後,對方自稱是菲律賓人,門號已使用兩年;記者在鄧父臉書留訊,但至截稿仍未獲回覆。律師呂俊杰指出,刑事訴訟法認為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可簽請迴避,但簽請迴避可能被質疑「覺得自己無法公正嗎」?也容易被揣測是否刻意丟出燙手山芋,所以除了法定事由迴避,實務上的運用涉及人性,不太容易。
桃園地檢署接獲「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涉弊檢舉,上月約談4名行賄者聲押禁見獲准,今年6月30日向法院聲請搜索收賄者鄭文燦相關居所,值日法官以卷證內容完備、無必要搜索為由駁回,檢察官增列補充說明在7月1日、2日、4日三度聲請搜索仍被駁回,因此於5日指揮調查員攜傳票帶回鄭文燦訊問後當庭逮捕聲押,但法官認為鄭退回500萬元已無洗錢犯罪嫌疑,收受賄賂及洩密部分雖罪嫌重大,且同案被告皆已羈押禁見、犯案時間距今7年,監聽譯文及蒐證照片卷證資料充足,因此裁定交保。
外界質疑7年前的案子為什麼直到現在才辦?是否因民進黨中常委、中執委選舉將屆,有政治力介入?桃園地檢指出,案件去年底接獲檢舉,立即調查蒐證,絕無拖延;逮捕日逢鄭文燦生日也純屬巧合。
現任國民黨不分區立委吳宗憲也被發現,在擔任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時,曾辦過鄭文燦相關案件。吳宗憲低調表示,桃檢檢察官本次辦案範圍,跟他以前辦案有部分重疊,不便表示意見。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7日在雲林參加活動時表示,「這件事7年了,這個時候才來偵辦,相信很多人有疑慮」。前立委邱毅則認為,賴清德總統正開始揮出內鬥的屠刀,鄭文燦只是第一刀,下一個可能是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就連前總統蔡英文也「難逃魔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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