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民捲婚外情 遭求償千萬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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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孟潔/綜合報導】前旅美球星、中信兄弟隊投手教練王建民被名醫王文哲指控,多年前與王妻、美女醫師蕭嘉蓉出遊、互傳訊息訴情意,王文哲向王建民、蕭嘉蓉求償1000萬元台幣,一審敗訴後,王文哲上訴改求償200萬元台幣,二審仍判決敗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王文哲提告主張,他和蕭嘉蓉1997年結婚,而他2020年間發生婚外情,妻子帶子女搬出雙方共同住所,他隔年1月間因思念子女,翻閱家用照片隨身碟、USB等,發現妻子與王建民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使用Viber通訊、互訴情意。 王文哲指出,妻子和王建民另曾於2014年12月27日、2015年1月1日及同年月3日、6日,相約至台南漁光島、高雄等地出遊,或互贈禮物等,已超出一般男女正常社交範圍的互動,認為兩人侵害配偶權,請求連帶賠償1000萬元。 蕭嘉蓉反駁,她和王建民因醫美治療而認識,王建民為知名旅美球星,她也熱中棒球賽事,丈夫、子女也與王建民熟識。她與王建民是基於醫病、球迷與朋友間的正常往來,沒有逾越一般社交範圍。 王建民也稱,他經友人介紹向蕭嘉蓉求診,因而認識蕭嘉蓉、王文哲一家人,他與蕭嘉蓉間訊息對話,純屬友人間閒聊或打諢,毫無傾訴愛念之意。他說,當時返台期間與蕭嘉蓉見面均為醫療目的,或趁就診空檔短暫外出,兩人並無曖昧,更未逾越正常社交範圍。 一審認為根據王文哲提出的隨身碟證據,王知悉兩人出遊一事至提告時已逾追訴時效,且無積極證明兩人逾越社交行為,判王建民、蕭嘉蓉免賠。 王文哲上訴,並將求償金額調整為200萬元;二審認為,王建民、蕭嘉蓉雖有拍照動作,但兩人沒有緊貼不放,而是保持一定距離,且兩人出遊地點也是公共場所,沒有親密舉動,判決王文哲敗訴;王文哲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認為判決沒有違誤,駁回上訴,全案確定。的請求,判蕭與王建民免賠,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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