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議長賄選案無罪 藍白齊批

台南議長賄選案無罪 藍白齊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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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組/台北報導】民進黨台南市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被控透過民進黨前中執委郭再欽等人,以行賄及恐嚇等方式在本屆正副議長選舉中賄選,台南地檢署依違反選罷法等罪嫌起訴十人,台南地院經一年多審理,4月29日以犯罪證據不足等四理由判決十人無罪。台南地檢署表示,收到判決後將研議提起上訴。
邱莉莉受訪表示,「感謝司法給我公道、還我清白」,說著說著突然哽咽,轉過頭深呼吸後表示「總算沉冤昭雪」;她說,自始至終堅信清白,「我從起訴到現在沒掉過一滴淚」。林志展強調自己坦蕩蕩。
台南議長賄選案獲判無罪,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對判決結果感到失望,呼籲檢方依職權提起上訴,藉由司法改正地方政治敗壞的賄選風氣。出身台南的國民黨不分區立委謝龍介直言判決離譜,很難不讓人聯想「黨證辦對張,官司有人幫」。
台南市議會國民黨團指判決理由罔顧事實、曲解法律,「即使是換票,也會有利益交換」,這樣的判決悖離民意。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則說,無罪判決舉國譁然,違反常識,相較於屏東縣議長周典論幫鴻海創辦人郭台銘收購總統連署書遭收押,查了五個月繼續收押,實在有點超過比例原則。
台南地方法院指出,此案判決是合議庭針對所有證據調查結果後據以共同評議及裁判,並非單一法官決定,各界對判決結果的意見,法院予以尊重,然而個案證據的解釋及評價是合議庭全體在不受外界干擾及壓力下所獨立依法做出判斷,為審判重要價值。
台南地院表示,假如當事人包含檢察官有不服,可在法定期間內依救濟程序提起上訴;此案尚未確定,實不容個人憑臆測或主觀意識評斷,傷害人民所期待司法中立本質。
台南市議會國民黨團發言人蔡育輝說,起訴書所載的折扣(可幫忙跟建商談打折)、經費(若投票予邱遭開除黨籍,四年後參選贊助經費)、薪資給予(四年後若落選,支付四年議員薪資)都被當作「閒聊」,並認定這些利益承諾與議長選舉無對價關係,有違經驗法則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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