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藝術百億利益 疑遭特定團體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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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丘采薇/台北報導】公共藝術推動25年、總設置經費近百億元(台幣,下同),卻疑由特定少數代辦,國軍營區藝術品甚至由大陸製造進口。監委調查,文化部專家學者庫內,多數無空間性藝術創作專業,且有委員身兼代辦公司負責人,在標案執行期間同時為他案徵選委員未迴避,被質疑有壟斷之嫌;監院提案糾正文化部,並將具體檢舉案例函請法務部轉檢察機關辦理。 根據監委范巽綠、蘇麗瓊、林盛豐的調查,文化部長年對公共藝術疑遭少數特定代辦壟斷等不合理現象未積極處理,有失主管機關立場,且未積極覈實建置專家學者名單、多層次揭露資訊、將違規廠商及委員分別列入採購黑名單及除名、落實迴避及旋轉門條款,又一味以「皆未接獲檢舉或明確違法事證」、「已於各徵選方式簡章範本第廿條皆訂有迴避條款」消極回應,有嚴重違失。 公共藝術推動至2021年,共完成2455件設置案、作品5126件,總經費99億餘元,但各界總批評製造無數公共垃圾、造成環境視覺汙染、少數團體壟斷、經費龐大浪費。 監委調查發現,興辦單位多半不諳公共藝術,總藉「行政代辦」之名行「全部委辦」之實,在2011至2021年間代辦案711件、自辦案806案,代辦案件占總數47.4%,代辦設置經費43億餘元,占全部設置經費64億餘元的68.28%。 監委指出,2021年度公共藝術案141件,就有84案委託代辦,其中58案集中在四家代辦公司,比率高達41%,部分代辦甚至與得標公司有重大異常關聯,疑似成為利益集團統籌與利益分配者,許多想進此領域的年輕藝術家總認為自己需要「靠行」才能拿到案子。 調查報告指出,文化部專家學者資料庫委員有366人,專業層面分布不均,而且多年來也未新增調整,專長為藝術創作者或藝術行政者占比86%,多數無空間性藝術創作、社會雕塑理論、公共藝術評論、藝術史、藝術理論研究等經驗,「視覺藝術專業類」委員名單名不副實,直接結果就是興辦單位無法採購出藝術性較高的作品。 監委表示,公共藝術推動初期不乏台北「敦化通廊公共藝術」及高雄捷運美麗島站「光之穹頂」等成功案例,但文化部未緊扣設置公共藝術政策目標與時俱進,特別是培養年輕世代藝術家、鼓勵藝術跨域,導致近年難見具台灣特色公共藝術。 其中,預算規模龐大的國防部甚任由各軍種自行向中國大陸進口「製品胚體」,包括陸軍六軍團指揮部龍山營區「國防巨輪」及「軍旅記憶」、第三地區支援指揮部育勤營區「邁向勝利高峰」、航空特戰指揮部歸仁營區「護衛」等公共藝術,皆自大陸廈門製造進口,完全失去設置公共藝術意義。 監委指出,位於桃園市中壢區龍山營區「國防巨輪」,是自大陸廈門製造進口。記者曾增勳/攝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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