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庭決議解散前進黨 剝奪10年參政權

憲庭決議解散前進黨 剝奪10年參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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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無懸念 憲庭法官一致決議解散前進黨


【編譯江湖/曼谷報導】憲法法庭7日下午3時正式宣判,解散前進黨,並剝奪該黨11名執委參政權10年。9位大法官一致表決確認前進黨以「廢除或修訂刑法典第112條款」作為大選拉票宣傳的政策之一,構成顛覆國家政體,違反憲法子法「政黨法」中第92條第12款規定。

 

憲法法庭於昨天上午9時開庭,由9位法官共同裁決之後以投票表決方式形成最終判決結果,並於下午3時開始宣讀判決結果,被指控違憲的前進黨前任黨魁皮塔及現任黨魁猜塔瓦均出庭聆聽判決結果。

 

法庭宣讀判決書指出,前進黨在去年全國大選之前,就以廢除或修訂刑法典第112條款作為參選拉票宣傳的主要政策,而且勝選後,44名前進黨民代連署呈請國會議長開會審議修訂刑法典第112條款議案,作為該黨推行修訂這項法律的明顯行為。而刑法典第112條款內容是有關藐視王室者的罪責規定。

 

此外,法庭認為前進黨透過宣導修訂該法律,將王室拉入政治爭端,為自己尋求政治利益。這一行為屬於與國家行政體質為敵。其目的是挑撥王室與人民的關係,以各種方式侵蝕破壞泰國數百年的傳統及現代政治體制的根基,就是與「君主立憲制民主制度」敵對的行為,導向顛覆國家政體,違反了政黨應有的職責,構成違反政黨法第92條第12款。

 

9位法官一致認為前進黨行為構成違法,因此依法解散該政黨,剝奪該黨在2021325日至2024131日期間兩屆黨執委所有成員的參政權利為期10年。該黨至少11位執委不得參與組建政黨,不得參加任何級別的政治選舉,不得擔任任何政務職位,不得直接或間接掌控政黨的事務。

 

前進黨前任黨魁皮塔昨天聆聽判決後離開法院,沒有特別表情,他表示,他將繼續以公民的身分參加政務活動。


由於前進黨被解散,現任民會副議長巴迪帕作為被禁止參政10年的黨執委之一,立即失去民代及民會副議長職務。前進黨黨魁猜塔瓦也被剝奪參政權,不僅失去民代職位,而且失去反對黨派領袖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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