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綠色線曼谷市府償債條件生變

捷運綠色線曼谷市府償債條件生變

读新闻

【編譯黃聖/曼谷報導】曼谷市長參察透露,去年6月曼谷市已就取消國家維穩委員會時期一些不必要且不合適的公告的意見回函國務委員會辦公室。其中一部分曼谷市府已根據國家維穩委員會於2019411日發布關於實施捷運綠色線項目的第3/2019號公告來執行;由於目前內閣還尚未做出決議,以及依然按照國家維穩委員會時期的公告來執行,導致曼谷市因項目管理產生債務負擔並被狀告至中央行政法院。目前,曼谷市府正在對判決提起上訴,並由最高行政法院審理此案。

 

此外,曼谷市府已要求內政部向內閣提議申請預算支持,包括基礎設施工程費用、基礎設施貸款利息,以及行車系統的營運成本;內政部已通知曼谷市,可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支取預算,無需等待政府的支持。因此,曼谷市要求為 2024 財年分配額外預算,以用於償債;曼谷市議會已於今年27日通過該預算草案。

 

在曼谷負責行車營運系統成本及在支付上述行車系統費用的情況下,導致國家維穩委員會與私人公司的協商發生改變。曼谷市府已於今年42日使用預算向曼谷塔納空公司支付行車系統工程費用,隨後曼谷塔納空公司已向BTSC公司支付行車費用,並將總線作業系統的所有權轉移給曼谷市府,已於今年42日起生效。

 

參察表示,曼谷市政府先前已向內政部通報了關於捷運綠色線的操作指南,認為應依照2019年公私聯合投資法案來執行,以及曼谷市府已準備在2025財政年度分配預算,在30年特許經營合約期滿後,用以聘請顧問來研究和分析曼谷公共交通系統項目,以與2019年公私聯合投資法相符;為了解決在捷運綠色線項目管理中曼谷市須承擔的部分責任,認為將2019411日第3/2019號命令添加到法案草案末尾的清單是適當的,以能夠一致性廢除國家維穩委員會時期發布的公告。

 

原文网址: h t t p : / / w w w . u d n b k k . c o m / a r t i c l e - 3 6 5 0 0 1 - 1 . h t m 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