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畏缺電 核三廠1號機如期除役

不畏缺電 核三廠1號機如期除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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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組/綜合報導】為鬆綁核電延役限制,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前排審「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草案」,但因朝野無共識,下會期再戰。行政院昨指出,依法核三廠一號機使用運轉執照將在本月27日到期,屆時一定會停止運轉,將如期除役,除役後即便修法,短時間內也無法立即發電。
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昨表示,目前核一、核二廠已經除役,但燃料棒依然在爐心當中,必須設置乾式貯存場才能退出並妥善儲存,但台灣地狹人稠,核廢料中期貯存場和最終貯存場的方式選址不易,地方政府與民眾溝通也有難度,政府會繼續努力去做社會溝通,但確實遇到困難。
陳世凱表示,目前核三廠一號機使用運轉執照將在7月27日到期,必然會做停止運轉的除役工作;除役後即便修法,應該也無法立即發電。他強調,未來對於第二次能源轉型部分,政府會持續努力發展多元綠能及減碳。
陳世凱說,政府態度清楚,必須在能夠解決核廢料問題、確保核能安全及有社會共識下,才會往其他議題討論。
據了解,立法院10日排審「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草案,核安會主委陳東陽說,即使修法通過,核安會嚴格執行各項程序,估計三至五年才會同意換發運轉執照。經濟部常務次長連錦漳說,核電廠停機後重啟運轉,預估最快五年,長則十年。
一名前台電核能主管說,「停機重啟絕對不用五年!」請行政院、經濟部回答,五年時間怎麼評出來的?
清大工程與系統科學系特聘教授葉宗洸建議,核三一號機27日停下來後,台電可採「停機待命」狀態,類似歲修作業,進行保養維護測試,保持所有系統與設備在可運轉狀態。
一旦政策決定或法規修正重啟,葉宗洸說,核三因「停機待命」,許多設備本就有維護或更換,核安會受理後,就可以立刻進行檢查測試等監督工作,估計整個過程一年半到兩年,就可以重新運轉發電。不僅核三,核二目前尚未執行除役計畫,可以比照進入「停機待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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