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地試行酒吧營業至凌晨4時

5地試行酒吧營業至凌晨4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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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羅粟粟/曼谷報導】內政部長秘書兼發言人戴素麗女士透露,本周二的內閣會議批准了內政部提交的關於規定服務場所營業時間的部級條例草案,重要內容為規定位於5個地區的服務場所營業至凌晨4時。

 

對於試點營業至凌晨4時的服務場所,包括酒店法令規定的位於酒店的服務場所,以及位於曼谷、普吉、春武里、清邁和素叻他尼府蘇梅島的服務場所。

 

至於想要將服務場所營業時間延長到凌晨4時的其他地區,接下來參考內政部常務次長制定標準下的府級公告。

 

這份部級條例草案是由內閣指定內政部作為協調相關機構的主要部門,以制定延長旅遊地區服務場所營業時間延長凌晨4時的規則。副總理兼內政部長阿努汀指示並敦促加快實施,響應政府的刺激旅遊政策。同時,要求每一步都必須依法進行,並聽取了公眾意見,評估對社會和經濟維度的影響。

 

在起草這份部級調理並將其提交內閣審議之前,內政部向國家警察總署警總長呈信,以告知作為曼谷當地服務場所執法負責人的曼谷大都會警署署長,以及作為府級當地娛樂場所執法負責人的普吉府尹、春武里府尹、清邁府尹、素叻他尼府尹,組織公開聽證會。

 

此外,行政廳還根據2019年起草法律和評估法律有效性皇家法令,編制了一份關於上述部級條例草案可能造成影響的分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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