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据泰媒报道,1月20日,泰国总检察长办公室副发言人缇蒂瓦迪透露,总检察长办公室对外第一特别办公室检察官鲍伊图代表泰国方,于1月16日在素万那普机场将中国籍诈骗犯 Yan Tianxi移交给中国。
据悉,Yan Tianxi在中国境内开发了一款投资应用程序,并通过网站做广告,邀请公众以在线贷款的形式进行投资,以此获得高额回报。但该投资应用程序并未得到中国国家金融监管机构的许可,没有资格接受公共存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上海市经济犯罪侦查队经调查发现,Yan Tianxi利用该款非法投资应用程序,骗取受害者超1.12亿元人民币。中国当局随即对其发出逮捕令,但其已逃往泰国,因此,中国根据2008版引渡条约,向泰国申请引渡回中国接受审理。
泰国最高检察院总检察长在接到中国发来的申请后,于2024年9月16日向刑事法院申请了对 Yan Tianxi的逮捕令,并在签发后转交国家警察总署以实施逮捕。2024年9月19日,Yan Tianxi被泰国警方逮捕并移交给总检察长办公室对外办检察官,并在当天被检察官起诉。2024年10月28日,刑事法院作出判决,依法拘留Yan Tianxi及引渡回中国。此后,泰国总检察长办公室按程序通知中国当局,最终于2025年1月16日顺利将 Yan Tianxi 移交给中国上海市经济犯罪侦查队。
该案是泰国根据《泰王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条约》将犯罪分子引渡到中国的众多案件之一,表明了缔约双方的执法人员、检察官、警员及其他相关机构在惩治犯罪方面的有效合作。
(编译:徐佳 四点零翻译工作坊;审校:wan;来源:ch7、matich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