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官员索要50万称能助中国罪犯逃避案件!调查结果公布...
据多家泰媒消息,6月25日,泰国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办公室秘书长尼瓦猜先生,就原总检察长办公室下属第四分区特别检察官办公室法庭诉讼部特别检查官阿披萨等人向持虚假护照入境泰国的中国犯罪嫌疑人索要费用以助其逃避案件一案的调查情况进行说明。 尼瓦猜先生表示,调查结果显示,2019年11月26日-2020年1月29日期间,坦娜女士曾联系中国嫌疑人的亲属并带领他们与阿披萨见面,而阿披萨则是告知嫌疑人亲属称能够帮助处理该案件,但需向其支付500,000泰铢费用。嫌疑人亲属对此深信不疑,并通过坦娜女士向阿披萨支付了上述费用。综上,阿披萨等人行为涉嫌以政府官员身份以权谋私,属于腐败和违法范畴。 对此,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办公室经考虑认为,阿披萨行为违反了《刑法》第143条和2018年版《预防和制止腐败组织法》第175、128条规定,以及违反了国家反腐败委员会2000年版《政府官员道德准则》第4条规定,属于严重违纪行为。 同时,坦娜女士行为违反了《刑法》第143条和2018年版《预防和制止腐败组织法》第175条规定。综上,需向总检察长办公室提交报告、调查文件、电子版书面证明和判决说明,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刑事诉讼;以及向所属上级官员提交报告、调查文件、书面证明和判决说明,以对相关人员进行纪律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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