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務廳:塔信符合申請假釋條件

刑務廳:塔信符合申請假釋條件

读新闻

刑務廳:塔信符合申請假釋條件


【中央社曼谷18日電】曾流亡海外的泰國前總理塔信去年8月返國後,因貪污案必須坐牢。司法部刑務廳官員表示,塔信到2月符合申請假釋的條件,不過刑務廳目前還沒有收到監獄方的申請。

今年74歲的塔信(Thaksin Shinawatra20012月出任泰國總理,2006919日軍方發動政變,當時在紐約出席聯合國大會的塔信被解職,軍方接管政府,塔信流亡海外。2008年塔信短暫返國,之後再度流亡。

泰國去年514日國會眾議院選舉後,和塔信淵源深厚的為泰黨(Pheu Thai)獲得組閣機會,睽違15年後,塔信去年822日再度返抵泰國,隨後由執法人員陪同前往最高法院。塔信因多起貪污案被判10年有期徒刑,合併執行8年,隨後被送往曼谷監獄(Bangkok Remand Prison)。

但塔信入監不到1天,刑務廳823日凌晨便因塔信出現失眠、胸口緊繃、高血壓及低血氧等症狀,讓塔信轉往設備較佳的警察醫院(Police General Hospital)。塔信隨後申請王室特赦,獲准刑期從8年減為1年。

根據規定,受刑人保外就醫多只能120天,超過120天要由刑務廳廳長核准並轉知司法部長,刑務廳長在今年18日核准延長塔信的保外就醫時間,引起輿論質疑塔信擁有特權,甚至有人質疑塔信根本已經不在警察醫院內。

泰國公視(Thai PBS)和曼谷郵報(Bangkok Post)報導,司法部長的顧問宋彭(Somboon Muangklam17在一場記者會中表示,監察員近日造訪塔信,確認塔信的確在警察醫院其中一棟大樓的14樓治療中。

由於刑務廳副廳長希堤(Sitthi Sutivong)去年9月曾表示,塔信的年紀和身體狀況都符合假釋條件,塔信在服刑滿6個月也就是今年2月之後可以申請假釋,記者在的記者會中詢問希堤,這是否代表塔信2月就能獲得假釋?

希堤回應表示,在新的規定下,以塔信的年紀和身體狀況,符合申請假釋的條件,不過假釋不能由受刑人本身申請,必須由獄方申請,他們尚未收到來自曼谷監獄的申請。

希堤表示,如果曼谷監獄幫塔信申請假釋,刑務廳的假釋委員會考慮是否要對塔信使用電子監控系統,如果塔信獲准假釋,必須要定期向官員報到,並只能在特定區域行動。

報導指出,根據新規定,受刑人超過70歲且身體有殘疾或是有重大疾病,可以申請假釋。

原文网址: h t t p : / / w w w . u d n b k k . c o m / a r t i c l e - 3 5 6 5 1 6 - 1 . h t m 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