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陸配入籍須宣誓效忠 黃捷挨轟

提案陸配入籍須宣誓效忠 黃捷挨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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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組/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提案陸配入籍應從原先的6年放寬為4年,引發爭議。民進黨立委黃捷11日提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增訂陸配入籍須宣誓放棄中國公民身分。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昨天質疑,陸委會主委邱太三去年說,如果陸配要擔任立委,需要放棄中國國籍,難道黃捷是在打臉邱太三。
陸委會主委邱太三昨天指出,中配的議題很多立委關心,如果中配要與外配做比較,其實事實上兩者基礎是不一樣的,也因為基礎不一樣,所以很難給予做評斷,如果說要平等來對待,恐怕雙方都各有利弊,這個必須要全盤考量,也必須要分析利弊得失,還有相關配套,應該要由立法院來做討論。
黃捷在提案指出,鑑於外國人歸化需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而在中國人民入籍台灣,要求放棄中國國籍恐有法制及實務上困難;因此參考世界先進國家立法例及國籍法,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新增「經入籍宣誓」、「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作為申請定居的必要條件。
黃捷已送案,她表示,該提案新增中配入籍需宣誓放棄中國公民身分並效忠台灣,也需和外配一樣經過考試。另外,在她的版本中,宣誓具法律效力,違反會被註銷戶籍。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昨天舉行記者會,黃國昌受訪時表示,每一位立委都有提案的自由,民眾黨向來的立場就是保障人權、標準一致,只要是符合這個價值的修法,細節大家都可以再討論,不過邱太三去年已經說過,如果陸配要擔任立委,必須跑回中國放棄國籍,「如果他講的是對的,那現在在修什麼法呢?」
國民黨立委許宇甄對此批評,黃捷提案是毀憲亂政。許宇甄說,陸籍配偶入籍台灣是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需自大陸除籍、完成現有入籍程序,是基於兩岸特殊狀況下的做法,也是憲法所規定。
許宇甄強調,提案要大陸配偶要宣誓效忠的問題更是可笑,中華民國憲法第五條規定,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要讓大陸地區人民額外宣誓效忠,根本是多此一舉。黃捷的提案充滿仇視、敵視、歧視,這種提案才是毀憲亂政的提案。

提案陸配入籍須宣誓效忠 黃捷挨轟

民進黨立委黃捷提案增訂陸配入籍須宣誓放棄中國公民身分。泰國世界日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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