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萬年延任條款 藍白聯手三讀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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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組╱台北報導】立法院會15日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第16條修正案,明定12月1日起施行,7月16日三讀通過的刪除NCC「萬年延任條款」,任期4年且僅能連任一次,不得再任。現任主委翁柏宗將在11月最後一個工作日去職,也失去再獲提名資格,屆時NCC只剩3名委員,無法召開委員會包含打詐條例子法、廣電節目內容裁罰等104項業務,均將一同停擺。運作恐將停擺。 這次的NCC組織法修法被視為「翁柏宗條款」,立院三讀通過修法後,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立法院超過半年沒有排案審議NCC人事案,行政院表示遺憾。NCC為獨立機關,運作攸關民眾權益,行政院會整體了解7月及15日三讀修正條文的適用範圍及對象,思考是否提出後續方案。 立法院7月中旬三讀通過NCC組織法修正案,刪除延任規定,避免委員延任,但因三讀通過的組織法修正案還沒正式施行,行政院依法請NCC副主委翁柏宗自8月1日起延任,並代理主委職務,形同變相阻擋立院三讀修正通過的NCC組織法。 為防止行政院再鑽巧門,民眾黨團及國民黨團共提修正動議,於NCC組織法第16條現行規定「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再增列今年7月中通過的刪除萬年延任條款。藍白立委15日聯手,順利通過修法。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表示,失去誠信、違憲違法的行政院無法讓立法院充分授權,行政院知法玩法,逼著立法院讓每次修法都要修訂明確施行日期,一切都是行政院咎由自取。接下來NCC委員人事案至少需重提1名人選,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思銘表示,未見執政黨將NCC人事案排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議程,盼執政黨速排入,在野黨不排斥也歡迎排審,會秉持嚴審原則,適當人選國民黨一定會通過,不用預測立場。 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說,NCC主委不可能再提翁柏宗,連消極要件都不具備,難道行政院要浪費立院時間?至於是否要重新把名單送來,應由行政院長卓榮泰回答,其他3名被提名人之前曾獲卓揆點頭背書,是否會拉下臉說要撤回或重新提名,他無法幫卓揆回答。 立法院會15日在藍白聯手表決下,三讀通過NCC組織法第16條修正案,落實刪除NCC「萬年延任條款」。記者陳正興/攝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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