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6月13日,泰国选举委员会宣布,如果不解散前进党,可能会引发其他违法事件,因此必须解散前进党。这与此前提请宪法法院解散泰爱国党的原则是一致的。
据悉,今年3月,选举委员会向宪法法院提交了请愿书,要求解散前进党并取消前进党执行委员会成员的竞选权力,理由是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前进党在大选期间提出的修改《刑法》第112条侮辱王室罪的政策,存在试图推翻以国王为国家元首的民主政权的意图和行为。
今日,选举委员会委员帕功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了选举委员会必须向宪法法院请求裁决此案的原因。他表示,宪法法院曾在2024年1月31日的判决中明确指出,前进党及其前任党魁披塔的行为是在利用权力和自由试图推翻以国王为元首的民主制度。这一裁决对选举委员会具有约束力,因此他们无法采取其他行动。如果不解散前进党,可能会引发其他违反法律的事件。而此前选举委员会曾要求解散泰爱国党,也基于类似的理由。
与此同时,对于被问及前进党现任党魁差塔瓦“引用”选举委员会主席此前在采访中承认该案确实存有逾越选举委员会程序规定的内容作为反击证据一事时,帕功则对此表示道,这需要综合考虑上述采访和声明的完整内容,而不是仅摘取其中的部分片段来断章取义。
最后,对于宪法法院认为选举委员会提交的证据不足,要求补充材料和相关证据一事,帕功表示,目前他们正在请求宪法法院给予详细说明,以便考虑是否需要按照法院的要求派遣其他相关证人。
(编译:陈妍君 四点零翻译工作坊,审校:来源:ch7hd_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