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屋痛苦指數 不吃喝10.65年才能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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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組/綜合報導】內政部昨天公布第二季房市相關指數,台灣全國房價所得比(又稱「購屋痛苦指數」)上升達10.65倍,代表台灣民眾須10.65年不吃不喝才能買房;全國房貸負擔率為46.02%,房價負擔能力維持為偏低等級;住宅價格指數年成長逾一成至為146.48,三項指數都創新高。 內政部指出,中央銀行8月起勸導銀行自主控管不動產貸款總量,9月起實施第七波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引導房市降溫及正常發展;9月全國建物買賣登記戶數2萬9520戶,較8月下降5.2個百分點,加上近日民間機關發布10月調查報告顯示,民眾買房與賣房意願指數均為下降,房市降溫效果開始發酵。 房價所得比是指一個地區的房地產價格與當地居民收入的比率,代表一戶中位數住宅對於中位數家戶一年可支配所得的比值。內政部統計,第二季的房價所得比10.65倍,其中六都的房價所得比依序為台北市16.36倍、新北市13.71倍、台中市12.69倍、高雄市10.39倍、台南市10.29倍、桃園市9.13倍。 至於非六都只有新竹縣高達10.82倍,其他依序為南投縣9.92倍、花蓮縣與新竹市都是9.72倍、彰化縣9.47倍、宜蘭縣9.45倍、澎湖縣實價登錄樣本數少於100筆,房價所得比落在9.19倍,其他縣市則未超過9字頭。 針對房貸負擔率,內政部解釋,這是計算中位數所得家庭購買住宅時,其每月支付房貸金額占家戶可支配所得的比率,反映民眾購屋房貸負擔變化情形。根據統計,最高的是台北市的70.69%,也是全台唯一突破70%的地方。 內政部分析,六都中,新北市、台北市、台中市為房價負擔能力為過低等級;台南市、高雄市房價負擔能力為偏低等級;桃園市房價負擔能力為略低等級。 非六都除了基隆市房貸負擔率仍低於三成外,其他縣市皆介於三成至四成之間,其中又以新竹縣46.78%負擔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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