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交保檢抗告 高院發回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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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蔣永佑╱台北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及政治獻金等四大案,上周遭台北地檢署依貪汙圖利、收賄等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27日凌晨裁定,羈押中5名被告交保,北檢立即對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李文宗等4人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昨天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 抗告卷宗27日深夜11時送進高院,分案後由法官潘怡華抽中,行政庭長王屏夏為合議庭審判長,合議庭28日早上開始閱卷,經過近一天書面審理,昨天上午9時公告裁定結果。 高院撤銷發回的4理由,分別是柯、應、沈、李4人均涉犯重罪,且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但原裁定對於被告4人無羈押必要性部分,未就其衡量事項為必要說明;且未具體說明何以具保等手段,即可防免被告4人逃亡?理由並無不完備;又原具保金額,與被告等人所造成法益侵害及犯罪所得金額是否相當?是否足以形成相當拘束力?也未見原裁定妥適說明。 另外,被告應曉薇除中華民國護照外,尚持有另一外國護照,原裁定漏未審酌此項攸關逃亡與否之重要事實,並不恰當。因此檢察官提起抗告有理,故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原審法院更裁。 法界人士坦言,起訴移審後檢察官是否能提抗告,至今有不同見解,有法官認為既然被告移審、案件繫屬法院,被告在審理中就是法院的人,無檢察官置喙餘地,但檢察官主張本身也是案件當事人,仍有抗告救濟權利。 檢方指出,法院所裁定的羈押替代措施,不足以擔保羈押必要性發生之可能,「且無附加科技設備監控等配套措施」,即交保後,仍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而不對彭振聲交保裁定抗告,是因彭在偵查中認罪,接押庭時向法官允諾不會翻供。 柯文哲交保第二天,28日下午出門神態輕鬆,前往委任律師鄭深元的律師事務所,沙盤推演攻防對策,經過約兩小時後,柯文哲從事務所出來,被問及「會擔心抗告成功嗎」等問題,柯文哲均沒有回應。 民眾黨批評,檢方用空洞無力、東拼西湊的方式,在全國面前上演政治辦案戲碼,重創司法威信。 民眾黨指出,柯文哲深知自己對民眾黨及第三勢力的責任,不可能冒著風險逃亡,讓民眾黨陷入危機。而過去檢方濫權提訊,沒有傳票就將柯文哲帶走,日前接押庭上,柯文哲明確向法官說明,若按照標準程序絕對配合偵辦。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容積率與政治獻金假帳案,28日出門面對媒體提問,不發一語。記者葉信菉/攝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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