鵝肉過期14年 黑心商改標照賣

鵝肉過期14年 黑心商改標照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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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組/綜合報導】高雄仁武區柏昇冷凍食品公司涉嫌將冷藏肉品改標後出售,日前橋頭地檢署指揮警調及衛生局等單位搜索,帶回謝姓負責人夫妻,並在廠區查獲11.4公噸豬、雞、鴨、牛、鵝等過期肉品,其中鵝肉效期已逾期超過14年,簡直是「殭屍鵝肉」,檢方前天深夜複訊後,謝姓夫妻分別以40萬元、20萬元交保,全案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嫌偵辦。
衛生局指出,經查柏昇冷凍食品公司肉品流向高雄市四家餐廳,已全數預防性下架,柏昇業者截至目前尚未提供詳細的出貨日期及品項,目前檢調偵辦中。
據了解,柏昇食品是高雄不少知名五星級飯店、餐飲店供貨商,檢調接獲檢舉,該公司涉將過期肉品與新鮮肉品混裝出售,檢警調及衛生局9日搜索該公司林園、仁武廠區及負責人住處。
檢調查出,法規對於肉品保存有冷藏跟冷凍兩種,冷藏肉品保鮮期較冷凍肉品短,柏昇採購的大多為冷藏肉品,為拉長保鮮期,經冷凍後退冰,再將過期的肉品與新鮮肉品混裝後出售。
檢調搜索時,在仁武區冷凍倉庫及貨車上,查獲豬肉、雞肉、鴨肉、牛肉、鵝等過期肉品計11.4公噸,並查扣帳冊、出貨明細等資料。
衛生局指出,查扣的牛肉未標示效期,其他肉品也有部分未標示效期,部分豬、鴨、雞肉效期已過三至六個月,部分鵝肉效期為2010年5月8日,過期逾14年,部分下腳肉效期也過期七年餘。
檢方認為,若肉品轉為冷凍後再以退冰方式轉換為冷藏,因未依據法規明確標示為解凍肉,且涉嫌將過期肉混裝新鮮肉品出售,就構成詐欺或虛偽標示罪,檢方複訊後,認為謝姓負責人夫妻嫌疑重大,雖有羈押原因,然無羈押必要,交保候傳。
衛生局表示,將審酌違規情節,依違反食安法規定,加重處6萬元至2億元台幣罰鍰,並追查違規產品流向、監督回收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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