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調查權行使 藍委意見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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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組/台北報導】國會改革法案三讀通過,立法院有望於下月初首次行使調查權。有國民黨立委認為應全程公開透明,也有人認為該比照「檢察官辦案模式」;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則明確指出,可設立「立法院調查官」,並稱連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也對此提議表示認同。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秘書長洪孟楷擔憂,設立「立法院調查官」涉及二次修法,會有極大難度;他認為,立法院現行體制便有文官,可以協助立委行使調查權。 民進黨立委、司法委員會召委鍾佳濱指出,攸關國會改革的修正案雖然三讀通過,但現在行政院提出覆議,不宜操之過急。他批評相關修法是「拼裝車」,許多條文內容不但缺乏完備性,前後也不大連貫,不但在調查權的行使上會出現不一致,在制度上也無法銜接。 民眾黨立委林國成則表示,調查委員會必須經過立法院會同意,才可以立案調查。有關翁曉玲主張,立法院設立調查官協助立委調查詢問,林國成說,「要修法可以修」,尊重個別立委表達意見,民眾黨團不予置評。 法案在鏖戰多日的國會改革法案爭議中通過三讀,行政院還提出覆議,目前朝野對立嚴重,根本不可能討論到執行方案。據了解,藍營對於耗費九牛二虎之力才通過的法案,自然不願讓民進黨政府成功拖延,因此已經有藍營立委開始討論接下來該如何執行「調查權」,多名藍營立委將更將目標鎖定「超思雞蛋案」。 曾任檢察官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持另一種觀點。他說,調查內容可能涉及個人隱私及公家機密,為了保護行政官員與人民,立法院調查案件時可比照檢察官辦案模式,也就是全程公開錄音、錄影留證,留存立法院,立委僅可調閱觀看,內容不可公開。 翁曉玲則認為,立法院可設調查官,由中立、具有專業法律背景的調查官來輔助立委執行調查權,譬如調閱文件、辦聽證會、發函通知相關人員赴會、製作會議記錄,完備所有程序,才可信服社會各界;當所有資料完備,最後立委開始「調查詢問」時,便可掌握所有脈絡,詳加調查社會關注的各種大案。 國會改革法案歷經四次院會才完成三讀,過程紛紛擾擾,撇開朝野已經開打的覆議、準備聲請釋憲等「憲法戰」,如何有效執行三讀條文的規定,剛是挑戰的開始。 國會法案三讀過關,國民黨立委對於如何行使調查權,是否設調查官、應否全程公開,有不同意見。泰國世界日報資料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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