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惡意違反遺囑 張國煒告長兄等5人

指惡意違反遺囑 張國煒告長兄等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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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朱漢崙、蔣永佑╱台北報導】最高法院8月14日確認已逝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遺囑有效,星宇航空董事長、張榮發二房獨子張國煒18日委任4名律師,向台北地檢署按鈴提告長兄張國華和柯麗卿等4位遺囑執行人背信罪,並向台北地方法院請求另外改派適格的遺囑執行人。
張榮發8年前過世,原遺囑將遺產全留給張國煒,並指定張國煒接任總裁,引發大房不滿,提出確認遺囑無效訴訟;歷經8年官司訴訟,最高法院上月最終判決確認遺囑效力後,張國煒將可獲逾百億元台幣遺產。
律師林文鵬指出,張榮發所立遺囑的遺囑執行人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吳界源,與張國華共同違反遺囑內容,觸犯刑法背信罪,因此向台北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並向台北地院聲請解任遺囑執行人職務並改定適格的遺囑執行人。
林文鵬說,張榮發遺囑是指定張國煒接班集團總裁,這份遺囑經過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認定,4位遺囑執行人及張國華均明知,張榮發遺囑是將所創辦的長榮集團經營權交由張國煒,4位遺囑執行人本應協助張國煒順利接任長榮集團總裁,卻無視張榮發遺囑,違背身為遺囑執行人應忠實踐履遺囑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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