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三讀通過 綠將提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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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組╱台北報導】立法院歷經4天4夜馬拉松表決大戰,在公民團體號召上萬人包圍下,三讀通過攸關國會改革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確定將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藐視國會有罰則、強化國會人事同意權、立院國會調查權及聽證權入法。全案在總表決人數103人、藍白贊成58人下,完成三讀。 立院28日晚散會後,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尊重,將會在收到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條文後,研議依憲法增修條文所定之程序移請立法院覆議。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在此社會高度疑慮及議論當中,立法院仍三讀通過法案修正,相信並非台灣社會的共同期待;賴清德總統期盼,民意關注的重大爭議性法案,朝野於三讀後仍有持續對話調節的可能性,以呼應民意訴求。 國會改革法案三讀完成後,藍綠白約70多名立委在院會發表感言。國民黨團書記長洪孟楷強調,推動國會改革是要除弊興利,讓民主陽光透明;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則痛批立法院長韓國瑜是「違法院長」,並重申等總統公告後3日,民進黨一定聲請釋憲,正在加緊腳步找專家學者寫釋憲文;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則預告,下階段憲政改革要推動廢除監察院,希望民進黨不要髮夾彎。 在野黨質疑,賴清德總統可能以不公告實施反制,民進黨團強調,總統依程序還是會公告,行政院也表態要提覆議,民眾黨團尊重。 三讀條文增訂「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制度,總統除每年2月要赴立法院國情報告外,新任總統就職一個月內就要赴立院國情報告,而總統也應「依序即時回答」。 過去立委經常質疑官員「反質詢」,此次三讀條文也將「官員不得反質詢」入法:官員答復超過質詢範圍即為反質詢;被質詢人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或其他藐視國會行為。有關「行使人事同意權」,三讀條文增訂採記名投票,審查時間不得少於一個月。 三讀條文也增訂「國會調查權、聽證權」運作方式,立院得依憲法規定舉行聽證會,在立法院會、委員會決議下,得分別設調查委員會與調查專案小組,行使調查權及調閱權,立院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相關文件。 為不讓國會調查權如同紙老虎,三讀條文也設有罰則:立法院要求調閱文件時,若拒絕、拖延或隱匿,可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應邀出席聽證會者,若無正當理由缺席、拒絕證言,將處1萬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出席聽證會的社會關係人員若虛偽陳述,得經立法院院會決議,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刑法藐視國會罪規定,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若在就其所知重要關係事項虛偽陳述,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以下罰金。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表示,這次國會改革符合2024年總統大選後新民意、多數民意的期待,「是台灣第三波民主改革最重要的一天。」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也表示,民進黨說「沒有討論就沒有民主」,真相卻是,討論已經長達30年,只因為改革不是由民進黨來主導,他們現在才急於否定。 民進黨立委28日丟出印有抗議標語的大球向主席台表達抗議,立法院長韓國瑜在一片混亂中敲槌,國會改革法案三讀通過。記者黃義書/攝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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