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弊案 越南前衛生部長遭求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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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疫情期間傳出官商勾結弊案,前衛生部長受審遭檢方求刑20年。路透 【中央社河內專電】越南爆發在COVID-19期間官商勾結圖利特定檢測試劑業者弊案,其中前衛生部長阮清龍受賄225萬美元,遭檢方求處19至20年徒刑;行賄多名官員的檢測試劑業者恐將面臨30年牢獄之災。 越南在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期間爆發多起嚴重貪污弊案,其中越亞科技公司(Viet ATech)在研發檢測試劑過程及投入全國各地使用時,都有大批官員搶著開路,試劑售價被哄抬至3倍。 河內市人民法院自3日起開始審理這起案件,檢方今天對38名被告做出量刑建議,阮清龍(Nguyen Thanh Long)遭求處19至20年有期徒刑、曾任科技部長及河內市長朱玉英(Chu Ngoc Anh)為3至4年、前海陽省省委書記范春升(Pham Xuan Thang)為5至6年有期徒刑。 至於越亞科技公司總經理潘國越(Phan Quoc Viet)則因違反招標規定、行賄等,遭合併求處30年有期徒刑。 綜合越南之聲(VOV)與勞動報報導,所有被告均認罪,且供詞基本上與調查結果和起訴書內容吻合。 檢方調查指出,2020年COVID-19疫情爆發後,越南政府責成軍事醫學學院研究檢測試劑。這項研究成果是國家財產,但朱玉英卻讓越亞科技公司將其登記為自家所有。 潘國越在庭上坦承,檢測試劑研究案的所有權屬於國家,而將所有權屬於國家的產品挪為自家企業所用是違反法律。 潘國越共行賄300萬美元以及40億越南盾。其中潘國越賄賂阮清龍225萬美元,給阮清龍的秘書40億越南盾等。此外,潘國越還送上20萬美元「感謝金」給朱玉英。 朱玉英在庭上承認,簽署讓越亞科技公司作為研製COVID-19檢測試劑配合單位的決定違反法律。他向黨和國家人民認錯悔罪,在收到20萬美元之後,他希望把賄款還回去,但因為太忙了所以沒能做到,把錢帶回家時弄丟了。 阮清龍承認在2017年結識潘國越,但沒有偏袒越亞科技公司的檢測試劑,核發試劑許可給越亞科技公司,是因為越南當時對防疫產品有緊急需求。 即使自認沒有偏袒越亞科技公司,但阮清龍承認透過秘書收到越亞科技公司給的220萬美元;此外,他還直接從潘國越處拿了5萬美元。 阮清龍說:「我錯了,我道歉」。但他強調,錢是潘國越主動給的,而非他的授意。至於這些賄款,阮清龍指出,截至目前已要求家人繳回給調查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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