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國寶案落幕 辜仲諒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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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組/綜合報導】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被控掏空中信資產3億美元,違反金融控股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等罪;棄5億台幣交保金潛逃的同案被告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涉利用掌握中信金併購台灣人壽保險重大消息,大量購買台壽保股票獲利並炒作龍邦國際股價。最高法院昨判辜無罪確定,將朱依內線交易等罪判刑16年,沒收1億8036萬餘元犯罪所得定讞。 案件上訴審理期間,朱棄保潛逃至海外,目前被通緝中。 檢方指控,辜仲諒等人2004至2007年以旗下資產公司投資不良債權,利用辜的前妹婿陳俊哲等擔任相關境內外公司負責人、業務承辦人及銀行帳戶有權簽章人,將中信資產層層轉匯,操作13次共侵占3億美元。 特偵組另控,辜因中信金控有意併購台灣人壽,以國寶集團的台北市亞洲廣場大樓二樓房產承作擔保放款,利益輸送給台壽保的法人股東、龍邦國際公司市場派大股東朱國榮,作為朱同意併購案的條件,造成中信1億元損害。 法院認為,陳主導掏空案,無法證明辜知情或與陳共謀,辜等人貸款、承買不動產,交易條件符合商業判斷,沒有不合理之處,一、二審均判辜無罪。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確定。 朱掌握中信金控確定將併購台壽保的內線消息,大量買入、賣出台壽保股票獲利逾億元,2013年聘雇林女分別於2014至2016年多次利用大量人頭帳戶操作龍邦股票,拉抬龍邦股價。 一審僅認定朱、林女2016年1月至3月有連續高買犯行,判12年4月徒刑;但二審依證交所提供交易紀錄,認定兩人製造的相對成交量占龍邦股票市場成交量比重極重,認定四段期間皆有炒股犯行,也認為朱內線交易台壽保股票獲利逾億元,加重改判朱16年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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