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痛吃止痛藥嘔吐 可能是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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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痛就醫,醫師會開立止痛藥物;示意圖。(圖/123RF) 口服非類固醇消炎藥NSAIDs成分,是牙科常用藥物,但較多人易過敏。(記者賴昀岫/攝影) ●許多人有過牙痛到診所就醫的經驗,有時醫師會開立止痛藥物,不過止痛藥其實可分為兩種,其中口服非類固醇消炎藥NSAIDs成分,是牙科常用藥物,但較多人容易引發過敏現象,例如胃食道逆流的患者就不建議。 20歲的李小姐近期因為牙痛到牙科診所就醫,不過吃了牙醫師開立的止痛藥物後,有時會出現嘔吐的不適應症狀。台北市藥師公會理事蘇柏名說,止痛藥一般可分為兩種 ,一種是普拿疼主成分的乙醯氨酚;另一種則是NSAIDs成分的消炎止痛藥。 蘇柏名表示,這類藥物牙科常開,但比較多人會出現過敏症狀,例如造成胃酸分泌、讓腸胃道環境變酸,有胃食道逆流病史的患者就不建議,過敏副作用包含噁心、嘔吐等,對非類固醇類容易過敏或產生副作用的民眾,就建議使用如普拿疼等其他類止痛藥,雖然成分不同,但以緩解牙痛來說,同樣有止痛效果。 台灣衛福部食藥署網站指出,常見的市售止痛藥主要有兩種,一是中樞止痛藥,也就是乙醯胺酚類;另一為非類固醇類消炎止痛藥(NSAIDs),包含阿斯匹靈及布洛芬等,蘇柏名提醒,NSAIDs類藥物的作用機轉類似,通常其中一種過敏,其他幾款類似的藥品也建議避免使用,可在病歷上註記相關藥物過敏紀錄,或在就醫時主動告知。 在藥物保存期限方面,蘇柏名表示,如果已經分裝做成餐包,就建議在一個月內使用完畢,但分裝的藥物通常也看不太出效期,而醫療院所也會規範,藥品效期都要剩下三個月至半年,如果是鋁箔包藥品照保存期限就不用擔心,但如果是醫院剪成單顆、看不出完整效期,建議不超過半年;診所看病的藥包,就建議一個月內沒吃完、要丟棄。 蘇柏名表示,每半年檢視藥品保存期限,並以拿藥的第一天為主,例如貼貼紙或者以簽字筆註記,以半年為準,但如果藥品包裝完整,在超過效期後就丟棄。(賴昀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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