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入籍 就業補助被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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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葉冠妤╱台北報導】為協助就業,勞動部訂有「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提供臨時工作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僱用獎助、求職交通補助金等,但新住民一旦歸化取得台灣國籍就被排除適用,被批形同「變相懲罰。」 日前有立委質詢關切此事,新住民團體也爭取鬆綁。勞動部近日開會研議,勞動部官員說,僅搜集意見,尚未有定論。 截至去年12月,我國外籍配偶逾59.2萬人,以非大陸港澳籍的外籍配偶人數來看,近21萬人裡面,就有14萬人已歸化。等於近2/3因為歸化,無法再適用促進新住民就業相關補助。 南洋台灣姊妹會秘書長陳雪慧說,政府開辦的照顧服務專班,許多新住民姐妹想投入長照領域,但專班學費動輒6千、8千元,新住民可全額免繳,但歸化入籍的姊妹被視為國人仍須繳費,這對相對經濟弱勢的姊妹來說是1筆負擔,過往就有新住民團體募資,替姊妹繳學費參加職業訓練。 她指出,新住民不會因為拿到身分證,中文能力就突飛猛進,除了費用,有些需動手實作考試的職訓班,開放新住民申請通譯人員,但歸化後的新住民只能自力救濟。拿居留證還是身分證,補助、權益落差很大。 陳雪慧指出,內政部新住民發展基金補助作業要點明訂「已入籍為我國國民而仍有照顧輔導需要者」適用,但勞動部的就業補助要點卻排除適用,不同部會標準不一。台大國發所兼任副教授辛炳隆也提到,各部會做法不一致,像勞動部排除已入籍的新住民,但補助要點文字卻未敘明,有模糊空間,內政部移民署則是未排除。 勞動部官員回應,新住民因不適用就業服務法,不是就服法24條特定對象,所以才有新住民就業補助要點,一旦歸化等同國人,就能回到就服法24條使用就業促進工具,該官員不否認新住民個別能力差異很大,且歸化後的新住民,未必全部都具備二度就業婦女、中高齡等身份,仍有漏網之魚。 勞動部提供新住民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等協助就業,但新住民一旦取得台灣國籍就被排除適用。圖為新住民媽媽學習製作西點。泰國世界日報資料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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