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追徵7.8億 國民黨告贏黨產會

撤銷追徵7.8億 國民黨告贏黨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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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組/綜合報導】行政院不當黨產委員會認定大孝大樓是不當取得財產,追徵7.8億元,國民黨提行政訴訟,一審敗訴後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認為,當年國民黨以高於底價買到大樓,大孝大樓非不當財產,昨判決撤銷黨產會處分。
黨產會窮追猛打不當黨產,但黨產條例曾有違憲爭議。大法官2020年8月作成司法院釋字七九三號解釋,認定條例合憲,而「大孝大樓案」是條例宣告合憲後國民黨的首勝案件,不過,黨產會可上訴。
國民黨表示,感謝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決。黨產會表示,尚未看到判決書,暫時沒有回應。
另外,國民黨舊黨部大樓也被黨產會視為不當黨產,因建物已以23億元賣給張榮發基金會,因而追徵價額11億3972萬元;國民黨打行政訴訟一審敗訴,上訴最高行後發回更審,北高行定本月26日宣判。
黨產會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規定,立案調查國民黨取得大孝大樓及其所坐落台北市南海段一小段八四地號土地,開完聽證會,2019年5月認定國民黨借用民眾服務總社名義標購,是不當取得的財產。
但大孝大樓已滅失,黨產會追徵國民黨7億8275萬8715元,國民黨不服,提行政訴訟遭駁回後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大孝大樓房地在黨產條例公布前,已由國民黨讓售給光華投資公司,且未違背申報義務,發回更審。
更一審調查,台北市國宅處1985年1月標售房地,訂底價4億3170萬元,由民眾服務總社以4億3400萬元得標,1994年3月,民眾服務總社將產權移轉登記給國民黨中央委員會代表,再移轉登記給國民黨。國民黨在2002年8月以買賣、移轉登記給中央投資公司的子公司光華投資公司,光華又於2004年9月與瑞昇第一不動產公司簽約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判決指出,國民黨購得大孝大樓的房地後,總資產沒有增加,相當於房地價額的現金轉換成不動產,與黨產條例規定的「贈與」、「轉帳撥用」純屬資產增加有所不同,並非黨產條例立法者預想的「不當取得財產」。

撤銷追徵7.8億 國民黨告贏黨產會

黨產會認定大孝大樓是不當取得財產,追徵台幣7.8億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判決撤銷黨產會處分。

泰國世界日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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