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最高检驳回暹罗百丽宫14岁枪手案宗

泰国最高检驳回暹罗百丽宫14岁枪手案宗

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12月28日,泰国最高检察院总检察长办公室副发言人纳肯透露,根据Pathumwan警察局调查员的陈述,该局于12月20日将涉及曼谷暹罗百丽宫枪击事件的14岁少年枪手的卷宗提交至青少年和家庭案件特别检察官办公室。该卷宗涵盖了多项指控,包括预谋杀害他人罪、企图有预谋地杀害他人罪、未经许可持有枪支和子弹罪、未经许可携带枪支进入城市、社区或公共场所罪,以及在城市、社区或公共场所上无正当理由开枪罪。

青少年和家庭案件特别检察官办公室已经对卷宗进行审查,并在文件中指出,调查人员于10月5日将14岁枪手送往Kanlayana Rajanagarindra精神病研究所接受检查和治疗。该研究所已接收该枪手进行住院治疗和法医精神病学诊断。由于怀疑该枪手患有精神疾病,因此无法打官司。并且2023年11月3日,医生仍在对枪手进行评估,检查其是否具备进行法律诉讼的能力,但至今尚未完成。

尽管尚未收到Kanlayana Rajanagarindra精神病研究所医生的评估和诊断结果,但调查人员已对该名儿童枪手提出指控并调查他的陈述。并且在精神病院完成评估之前,案件的进展可能会发生变化。此外,调查人员尚未对参与检查治疗的医生进行调查,以获取对案件的明确解释。

特别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还指出,2023年11月21日,Kanlayana Rajanagarindra精神病研究所已提交精神科医生的诊断结果和评估能力的报告,且多学科法医和精神病学团队对14岁枪手进行了诊断和评估后也表明,他对指控不了解或不知情,缺乏回答问题的能力,包括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综合评估结果得出结论:被告是一名儿童,目前仍无法出庭受审。

青少年和家庭案件特别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认为,调查员在没有等待Kanlayana Rajanagarindra精神病研究所医生首先对被指控的儿童能力做出诊断结果的情况下进行调查,且进行罪名指控,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14条、《少年和家庭法》第134条以及《少年和家庭法院程序法》第6条的规定。因此,责令将此案的调查卷宗返还给调查人员。

纳肯先生进一步表示,由于认为调查过程尚不合法,检察官目前尚未就案件内容做出任何决定。因此,该卷宗已被退还给调查人员,以便在被告儿童康复并有能力接受法律诉讼时,在完成调查后再将卷宗提交给检察官。在法定时效内再次审议此案,该案件诉讼时效最长可达20年。

(编译:wan;来源:mgr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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