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证件业务改由驻泰国大使馆统一办理的通知
(原标题:关于驻宋卡总领事馆和驻普吉领事办公室部分证件业务改由驻泰国大使馆统一办理的通知) 日前,驻宋卡总领事馆发布了有关“驻宋卡总领事馆和驻普吉领事办公室部分证件业务改由驻泰国大使馆统一办理的通知”,详情如下: 根据工作安排,自2024年3月25日零时起,我馆和驻普吉领事办公室除公证、人道主义紧急认证和紧急旅行证(仅限于护照丢失或损毁急于回国)以外,其余证件业务将由驻泰国大使馆统一受理。对3月25日零时之前受理的证件申请,我馆将按原流程继续审核处理。 特此通知。 (来源:驻宋卡总领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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