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3連敗 藍逆轉勝 中廣告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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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組╱台北報導】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國民黨舊中央黨部借用、租用、承購不合法,追徵出售價額11.3億元台幣,國民黨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26日判決國民黨逆轉勝訴。另中國廣播公司被認定是國民黨附隨組織,遭追徵77億餘元,中廣也獲法院判決勝訴。兩案均可上訴。
對於更一審勝訴,國民黨表示,感謝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依法公正判決,從大孝大樓到中央黨部及中廣案,黨產會接連敗訴,一再證明黨產會透過司法追徵、濫訴的政治清算,毫無正當性。
黨產會表示,等收到兩案判決書後再對對外做出回應。據了解,黨產會在研究判決書內容後,包括中廣案及舊中央黨部大樓案,都將提起上訴;大孝大樓案也將在近日內提出上訴。
國民黨1966年和財政部簽訂借用契約,將位於中山南路11號的建物供辦公廳使用,1990年6月間承購不動產並取得所有權,之後拆除建築,1998年重新建造為黨部大樓,並於2006年3月將土地及建物賣給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
黨產會舉行聽證會後,2018年7月間認定舊中央黨部大樓是國民黨以違反政黨本質、悖於民主法治原則方式取得的財產,處分追徵11.3億餘元,國民黨提起行政訴訟,一審敗訴,但經最高行政法院廢棄發回更審。
更一審認為,依黨產條例規定及立法理由,不當財產範圍限於自1945年8月15日起,至黨產條例公布日(2016年8月10日)仍存在的現有財產,及威權統治時期以無償或交易時顯不相當對價取得的財產。舊中央黨部大樓在黨產條例公布施行時,已不是國民黨的財產,且國民黨承購不動產是依據財政部國有土地地價區段加成計算標準表、當時土地公告現值、台北市稅捐稽徵機關查估等計算價額,沒有恣意壓低價格,無法認定是以顯不相當對價取得的財產。
更一審認為,黨產會僅一再強調處分是基於充分調查,卻沒說明如何認定國民黨是以「顯不相當的對價」取得土地及建物,因而判決國民黨勝訴,撤銷追徵處分。
黨產會2019年9月24日作出行政處分,認定中廣公司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要求名下13筆不動產移為國有,再追徵已移轉或出售29筆土地共77億餘元價額。中廣提行政訴訟,北高行認為,中廣2005年已脫離國民黨實質持有及控制,但黨產會處分卻以榮麗公司與好聽等4公司簽約時間點,核認中廣不是以相當對價轉讓,顯是基於錯誤事實而認定中廣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處分不合法,判決撤銷處分,中廣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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